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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必知的法律知识,盐城上元会计培训

更新时间:2016-04-23 10:38:04 浏览次数:108次
区域: 盐城 > 亭湖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中路中茵海华59号海华云顶10楼1015室(盐阜人民商场对面,铜马广场苏宁电器东门入口)

会计必知的法律知识,盐城上元会计培训

一、单位如何设置会计机构?

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实行代理记账。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情况决定。

(一)单位规模的大小
从有效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角度看,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而对那些规模很小的企业、业务和人员都不多的行政单位等,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将会计职能并入其他与会计机构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代理记账。

(二)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大、中型单位的经济业务复杂多样,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上应考虑全面、合理、有效的原则。但是也不能忽视单位经济业务的性质和财务收支的繁简问题。有些规模很小、但其经济业务复杂多样,财政收支频繁,也要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经营管理要求
经营管理上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要求是基本的。如果没有经营管理上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要求,也就不存在单位对会计的要求。因此,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单位在经营管理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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