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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上元会计发票怎么作废

更新时间:2021-11-04 11:34:46 浏览次数:82次
区域: 盐城 > 亭湖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盐城建军路中建大厦3A楼
日常工作中,会计接触多是什么?上元君想应该就是发票啦,面对不同的发票,还有不同情况的发票,会计实操中需要的事情还是比较多的。上元会计君想问下大家,如果在开发票之后,发现有问题想要作废,这要需要哪些事情呢?那么上元会计就来告诉你。
    首先上元会计想跟大家说说发票作废需要注意的点。如果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元会计建议大家可以 按以下方法处理: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上面就是上元会计给大家总结四种情况,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的内容,可以选择上元会计的金会计实操班,资深老会计手把手教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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